师德传统
1、 爱岗敬业
2、 为人师表
3、 严谨治学
4、 务实创新
一、教师的权利:
教师的权利,是指教师在教育活动中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》等法律享有的权利。
二、教师的义务:
教师的义务,是指教师依据《教育法》、《教师法》,以及其他有关法律、法规,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必须作出一定行为或不得作出一定行为的约束。《教师法》第8条从六个方面对教师的基本义务作了具体的规定。
1、“遵守宪法、法律和职业道德,为人师表。”
(1)教师作为公民,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。
(2)教师应当遵守职业道德。
教师职业道德:是指教师在从事教育劳动过程中形成的比较稳定的道德观念、行为规范和道德品质的总和,它是调节教师与他人、教师与集体及社会相互关系的行为准则,是一定社会或阶级对教师职业行为的基本要求。
第一, 从教师职业的特点看,教师职业是一个与人打交道的职业,而只要有人和人的关系的地方,就必然有道德;
第二, 同其他职业行为规范一样,教师的行为规范也可分为技术规范和道德规范两种;
第三, 从教师的行为方式看,教师行为活动的职业意义与道德意义是交织在一起的,或者说,教师的“做事”与“做人”。
l 教育家叶圣陶先生说过:“教育工作者的全部工作就是为人师表”。
2、“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,遵守规章制度,执行学校的教学计划,履行教师聘约,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。”
3、“对学生进行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教育和爱国主义、民族团结的教育,法制教育以及思想品德、文化、科学技术教育,组织、带领学生开展有益的社会活动。”
4、“关心、爱护全体学生,尊重学生人格,促进学生在品德、智力、体质方面全面发展。”
(1)教师应当关心、爱护全体学生,做到对学生不分亲疏远近,一视同仁,平等对待。
(2)应当尊重学生人格。
六个角色:
传道者;授业解惑者;管理者;示范者;研究者;父母与朋友的角色。
l 教师工作的一个基本法则就是“以人格塑造人格,以品德化育品德,以素质提高素质”。
l 爱因斯坦曾经说过:“学生对教师尊敬的唯一源泉在于教师的德和才。
5、“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害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,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。”
6、“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教育教学业务水平。”
(1)与学生的关系:教师对学生的教育必须以良好的师生关系为基础。
(2)与同事的关系:处理得当不仅有助于教学的成功,有助于学校的发展,也有助于个人的发展。
(3)与领导的关系:这里的领导指学校内部的各级负责人。
(4)与家长的关系:积极主动地和家长建立联系,通过家访、电话、网络等多种形式。注意尊重家长,不要伤害家长的感情。
l 愿我们时时绷紧严格遵守师德规范这根弦,警钟长鸣,不断努力,把教书育人的工作做好。